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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3-09-16 01:39:57 |   作者: 完美电竞|新闻中心

  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题会商,针对反馈的34个问题和1个专项治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51条,建立完善制度38项,已整改完成31个问题和1个专项治理意见,基本整改完成2个问题,未整改完成1个问题。

  (一)坚持政治引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局党组组织深入学习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带队开展整改进展情况调研督查,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对14家局属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交叉检查”。通过以上率下、层层紧抓,推进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坚持挂图作战,确保落深落实落细。局党组书记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专题分解会,逐条逐项、逐句逐字梳理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出46条巡察整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有效推动巡察整改。

  (四)坚持改立结合,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中,坚持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建章立制堵住风险漏洞,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夯实整改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民办技校管理、纪检监察等14个领域38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的精神。一是在分类摸底调查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出台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信息数据支撑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困难群体、特殊重点人群就业信息采集和动态跟踪服务的通知》,推进各县(市)区掌握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意向、就业失业动态。二是全市统一规范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台帐,精准带领企业设岗促进就业。巡察时,由福建省就业统计实名制系统统计失业人数,为9.49万人。目前,依托智慧就业统计实名制系统每月精准掌握全市失业人员数量及新增登记、再就业的动态情况,统一规范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台账,推送岗位信息及就业扶持政策。截至2022年底,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实有8.83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83万人,实现就业人数与2022年5月底(6808人)相比增长了315%;与2021年同期的2.26万人相比增长了25%,切实提升了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帮扶力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力度,提高市场供需匹配效率、促进就业。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摇工作”APP等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多渠道提高人岗匹配度;出台《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对积极支持就业、用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评比。2022年,全市共举办线.8万人次。二是分类施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增强区域集聚效应。福州市内的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国家级产业园,已聚集麦斯特、博达等龙头人力资源机构,我局已对其给予重点扶持,享受税收奖励、人才支持等优惠政策;2022年8月,福清市已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提供租金减免、引才奖励、营业额奖励等人才全要素服务优惠政策;鼓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进入前期可行性调研阶段。三是通过政策约束、月报制度,全市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公司可以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出台《关于在工业(产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通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标准化工业(产业)园部分合并后共计14家,截至2022年6月,已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4个,实现全覆盖。闽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春风行动”“好年华 聚福州”等系列招聘活动12场,提供岗位超5000个,帮企业招工超2000人;金山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引进优胜人才、福州众盛等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搭建劳动力供求平台,建立企业用工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宣传援企稳岗政策,累计收集、发布岗位信息3000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统筹解决高校毕业生求职免费住宿床位问题。提请市政府协调市房管、财政等部门协助统筹房源,并督促各区政府牵头同步筹措解决床位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底,四城区累计统筹提供床位已超2000个。二是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及跟踪服务,推动就业困难群体和特殊重点人群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推送力度;依托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和特殊重点人群的分类摸排和就业帮扶,动态管理跟踪、主动告知政策、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双结合,推动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合理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科学调整公益性岗位数量,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2022年,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已实现就业4877人,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4300人的113.42%。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已为232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以及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7353万元,惠及援助对象共计1.87万人次;全市开发城乡各类公益性岗位3100个,共计为2010名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提供托底安置就业帮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4687万元,全方面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分类施策,推进参保扩面。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方面,落实疫情期间援企纾困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交部分;放开户籍及居住证参保限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以及有条件的适龄城镇和乡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优惠费率缴交,合乎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最高可享受缴费额50%缴费补贴。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方面,精准锁定未参保职工,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快递员群体参加工伤、失业保险,强化措施推动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线下社会保险知识有奖问答,依托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利用大数据平台筛查疑点数据,精准推进参保。将疑点数据下发至各县(市)区,组织引导城镇和乡村居民按规定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数据核查比对,向三个险种参保差距较大的148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督促参保函,扩大参保覆盖面。四是优化服务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经办服务。市社保中心推行经办窗口“一窗通办”受理,推动全市21个工业(产业)园区1701户企业开通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功能,实现“一趟不用跑”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12.03万人(不含省直参保人数),占全市非流动人口844.8万人(含平潭38.2万人)的比例为60.61%,比2021年增加4.51%;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企业26.68万家,参保人数193.24万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19.18万家,参保人数158.32万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分类指导企业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妥善处理劳动保障权益争议案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采取专项行动,推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宣传新业态劳动者权利;持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3+2”专项行动,对新就业形态企业中变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排查,责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快递行业规范合同用工。会同市邮政局、总工会联合指导召开福州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会议,指导福州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福州市快递行业协会签订福州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以及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1+3”集体合同,维护快递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在全省率先实施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依法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目前我省已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我市率先实施快递员优先参保制度,2022年有1.2万名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推进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实时全覆盖。充分的利用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息化监管;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的通知》,强化检查考核。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实现实时全覆盖。二是加大力度妥善解决欠薪问题。我局主动作为,严格执法,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均已全部依法依规按时解决。持续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欠薪案件线索“月月清”行动,强化欠薪失信违法惩戒。2022年,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6件,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8个。

  ①关于聚才留才问题。一是加强完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政策,加大人才留榕力度。针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较为关注的问题(市域内流动上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奖励经费发放速度),完善落地奖励政策,允许人才在我市不同企业工作,上班时间累计计算,加快奖励经费发放速度。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离职率比5月份巡察时降低了2.3个百分点。二是建构具有福州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建立“横纵一体”的人才政策格局,有效加大聚才留才吸引力。制定《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和认定办法(试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暂行办法》等多个专项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塔尖到塔基、创业和创新、普惠和特殊等全方位发展政策体系。2022年,我市认定市级高层次D类、E类人才357人。三是推动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落实落细,持续解决在榕人才的后顾之忧。牵头制定《“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按照人才分类分层次、全方位保障的原则,向我市各层级人才提供租、售、补、贴多元化住房保障,为人才来榕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022年,我市提供366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房源,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②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问题。一是完善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口径。将省属在榕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大专院校毕业生纳入高技能人才统计范围,目前我市技能人才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例为36.4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为33.14%,分别略高于全省30.84%、30.75%的比例。二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工作。“一对一”精准服务评价机构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实施工作,2022年有21家评价机构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三是积极完成2022年新增高技能人才任务数。2022年,完成高技能人才认定12324人次,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9500人次的129.7%,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认定1436人次,达成目标数1200人次的119.7%。

  ③关于职称管理问题。一是推动开展高级专技岗位竞聘工作。动态跟踪医院高级专技岗位设置、空岗以及竞聘工作开展情况,市一、市二医院已分别启动一批高级专技岗位竞聘工作,各有59个、32个高级岗位用于竞聘。二是建立市属医院高级专技岗位职称评聘长效机制。会同市卫健委等单位推进出台《福州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福州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将高级职称评聘情况纳入市属医院领导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市属公立医院每年至少开展一批以上中高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聘任。

  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完成。一是规划建设福州人社“一网通办”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二期)项目,市大数据委已列入“数字福州”项目并通过专家评审,待批复立项。二是组织并且开展社保卡线上服务功能自查工作,“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等功能均可正常使用。

  ①关于全市技工院校发展水平问题。一是逐步扩大办学规模。2022年秋季完成招生1.26万人,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1.1万人招生任务数;技工院校学生总数为3.01万人,比上年度增加1200人。二是积极地推进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省人社厅推荐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同时发挥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福州第二技师学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的作用,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其中福州第一技师学院集训的中国选手吴鸿宇参加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获得数控车项目金牌。

  ②关于技工院校安全监督管理问题。一是督促学校落实整改。督促技工院校以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疫情防控等为重点,针对有一定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已向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全方面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各技工院校开展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印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技工院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校园安全、实习实训、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规范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校园隐患进行立整立改。各校已向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指导督促各技工院校开展“消防安全月”“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校园安定稳定。四是建章立制。出台《关于逐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督促健全校园安全责任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校园安定稳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章立制。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部分新兴行业和福州特色产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并公开向社会征集遴选了33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并且开展网约配送、无人机、鱼丸、电工等11个新职业、福州特色产业工种的职业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受益对象覆盖面。二是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培训互联网营销师9351人次,培训成效得到市政府、省人社厅肯定。三是提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率。不断加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大专项资金支出力度,将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各类城乡劳动者,及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补贴范围。2022年组织并且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9.6万人次,培训补贴审核支出1.74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累计支出5.79亿元,使用率达55.77%,比2021年底提高了4.42个百分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按照《2022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并且开展中心组学习13场次,重点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二是加强了意识形态内容的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历史虚无主义与苏联解体——对苏共30年的思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内容。三是提前谋划2023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局党组率先垂范,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并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周祖翼在福州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各直属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二是明确了局新闻发言人和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三是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2022年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两次,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层面、市直机关层面的重点工作内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部署,研究修订了《加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对意识形态8项重要内容做了更新,对如何在人社领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逐步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围绕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人社部门齐心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主题进行密集宣传。二是增加意识形态主阵地信息发布及更新频率,“福州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由每周三次增加到每周五次。三是提升发布内容质量,围绕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岗位招聘信息、人社知识课堂等内容,“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和宣传影响力明显提升,连续4个月进入全市政务新媒体20强优秀榜单。四是加强福州市人社局网站审核发布,依托市大数据委监控系统加强对网站发布内容的日常审核。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依规定开展民办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按照“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各校学生实际在册人数进行免学费补助,我局每月对在册学生数量进行核实,由财政将资金下拨至各技工院校指定账户。二是开展专项审计。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两所民办技工院校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学生资助金管理使用、非营利性民办技校账户监管等方面建章立制,开展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行报备制度、年报年检制度、账户监督制度、审计制度,规范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金管理使用。其中一所民办技工院校已于2022年1-8月期间陆续将滞留在账外的897万元学费与住宿费以及其他收费收入转入账内,学校与有关技术服务企业签署了服务协议,其支出的315万元为服务费用;另一所民办技工院校为法人亲属支出的170万元医疗费已于2022年6月全额退回学校账户,学校收取学生辅导费402万元也已入账。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市属民办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技工院校规范资助金的管理使用:在全日制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籍方面加强管理,对资助金分别设置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学校要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向我局提交审计报告;建立学生资助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督导检查机制,我局每年定期组织并且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核查工作,加强资助金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印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的通知》,并于2022年12月中旬组织对各技工院校2020年9月以来(重点对2021—2022学年)资助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及资助金管理情况做核查,重点核查学生学籍信息、资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各校均按要求对免学费补助资金设置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未曾发现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五是对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账户实施监督。印发《关于对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账户实施监督的通知》,要求各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的账户,向我局备案;学校应建立收费专用账户;学校收费专账每季度末留存的最低余额不能低于当年度收费总额的25%,并在每季度末向我局报备收费专用账户资金余额。目前,8家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均按要求建立收费专用账户。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完成。一是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察觉缺陷涉及1143人,其中长期停发待遇人员910人。局党组将问题整改纳入局督办事项,多次召开专题会,通过实地督导、蹲点协助、效能督办等方式推动市级、县(市)区整改。现已整改1134人,人数整改率99.21%,其中长期停发待遇人员整改率99.01%。二是分类施策,精准追讨。有死亡多领2人因无法查到受益人、继承人,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将另册造表,持续跟踪;有6人被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有1人仍被继续追讨。具体说明如下:已移交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共6人,其中,2人正在按程序推进,1人已移交公安立案处理,3人已出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行政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6个月后。

  ①关于工作人员态度问题。一是开展谈话。对员工做谈话,重点强调窗口举报投诉渠道时刻保持畅通,热情接待,规范答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批评、强调部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面向全体监察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强化行风建设,对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够的人员将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对临聘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有责必究。三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支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执法服务教育,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四是强化窗口作风效能建设。成立工作接访专班,强化人员配置;定期专题研判疑难复杂案件,强化业务培训;制定《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窗口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

  ②关于投诉窗口服务的问题。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已分别与涉及单位及个人开展教育谈话,责令深刻反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技能练兵比武。在局系统窗口单位开展常态化全员的技能练兵“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并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行风建设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对直属窗口单位明察暗访。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年度考核、晋升职称方面有一定的问题并征求意见建议。结合调研情况印发《关于做好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方面,除将当年受省级以上表彰(含省直、设区市综合性表彰)的单位优秀档次比例提高到20%外,对当年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人员,在年度考核基础上可再按30%比例单列核定优秀档次指标,以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重新盘活结余资金。局机关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共247.6万元,其中,已排入2022年预算181.28万元,排入2023年预算61.32万元,继续留用省人社厅专项人才经费5万元。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度统筹调剂3563.4万元用于重要工作,2023年进一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部门预算,较2022年压缩了13%。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福州市人社局预算管理制度》中关于“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应上缴财政或经财政审批后调整使用”的规定;并明确以需求为导向、以绩效为核心,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完成。市劳动就业中心长期挂账390.66万元和局机关本级的基建专户长期挂账2275.77万元,共计2666.43万元。通过采取重新梳理长期挂账、催收及核销等措施,已处理的长期往来挂账共计2356.27万元,完成进度达88.4%。一是开展借给石雕厂等企业资金的核销工作。已收回借给市石雕厂等企业资金80.5万元,未收回310.16万元,其中,预算经费挂账230.56万元,失业基金挂账79.6万元。因各借款单位均已破产倒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无法偿还,我局经会计事务所经济鉴定后,已将预算经费挂账230.56万元的核销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批;失业基金挂账79.6万元,因2023年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且挂账为全省普遍问题,需待上级部门确定统一的处理方案后再做处理。二是开展局机关本级基建专户长期往来账款核销工作。理清账款合计2275.77万元,其中,1项未核销的财政拨款,5个实施工程单位发票未取得。根据《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在建工程转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本级基建工程的长期挂账款项全部核销,并按账面金额预估转固定资产。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支出约束机制。重新修订预算管理制度,通过梳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方面的管理要求,约束资金沉淀、进度滞后等问题。继续完善专项经费制度体系,再次明确专项资金管理与跟踪的主体职责,强化资金的末端管理,杜绝重拨轻管的问题,督促完善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补充完善会计工作的内控制度,新增定期分析账龄并清理往来款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局属各单位每年自查未入账收入、设置账外账等“小金库”情况,加大财务制度约束的内容覆盖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对局机关在册账目的资产做全面清查盘点。二是对资产进行处置。对已超使用年数的限制且报废的资产合计414.32万元资产进行回收处理,对原已注销、上交、调拨、报废的275.07万元资产进行账目核销,其余63.61万元资产接着使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福州市人社局国有资产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对资产配置、使用及管理、对外投资等管理、资产处置、资产收入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规范,逐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个人事项报告等政策文件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行动自觉。二是局主要领导深入开展谈话教育。局主要领导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谈心谈话,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教育批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分析存在原因,认真加以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已修订并实施《福州市人社局系统大项经费议事议定事项及流程》,其中明确规定大额资金支出中需议定的内容及议定金额界限,即局机关10万元以上、局属单位30万元以上预算支出需要上会研究,目前,结算事业单位考务费等大额资金事项均有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明确相关要求。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中组部和我省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领导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与其他局领导谈,局领导之间、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党员代表谈,做到了应谈尽谈,记录完整。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并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以发函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到6条意见,局领导主动认领,作为重点剖析内容和今后整改工作重点。四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会上,局领导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点出问题,无“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形,对批评意见现场予以表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印发《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优化《人社局党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量化管理。三是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大会,局党组书记听取机关党委书记及各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对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督促直属党组织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情况做整改,要求严格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市人社局党建工作手册,完善党费使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等方面的制度。三是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工作的通知》,对11项内容制定了检查细化评价标准,由局党组带队开展系统内交叉调研,逐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①关于对党务干部培养教育欠缺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与机关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商讨进一步建立党务干部工作激励机制,由机关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增强他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意识。

  ②关于流动党员酒驾问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通过与上级党委及省内外流动人才党组织交流流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方式,引导党员做到知敬畏、存戒俱、守底线:一是立即处理并通报。中心党委对违纪党员进行严重警告及开除党籍处分,将处分结果及时通报党员本人及所在党支部,并发函至违纪党员所在单位及入党所在党组织,扩大对违纪党员的影响区域,引以为戒。二是强化流动党员管理。修订《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委员会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制度》,新增“如党员发生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五年内评先评优资格”等相关联的内容。三是持续做好日常教育管理。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党纪党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线上学习交流,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做监督提醒,通过正反面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流动党员法纪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制定《福州市人社局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今后规范借用人员管理提供相关依据。局机关借用的工作人员已先后回到原单位,今后确需借用工作人员协助专项工作的,应规范办理借用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公务员回避、事业单位回避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严格把握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回避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社团、企业兼职(任职)文件精神。二是开展社团兼职规范管理。现已不存在兼职多个社团的情况。三是严格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完善干部职员因私出国(境)、因私护照、往来港澳和台湾通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凡在市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按规定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四是认真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开展局系统档案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开展局系统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目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已完成。

  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一是强化部署研究。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安排,局党组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二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推进。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推动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研究,推动有序整改。三是开展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实地督查。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带队,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对14家局属单位开展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通过开展座谈、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实地督查,逐步加强了局系统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视,加强压力传导,促进具体落实。

  ②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问题。一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我局制定了《福州市人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完善招聘审批程序、公开招聘形式及编外人员日常管理等方面内容,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定《福州第二技师学院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院编外人员招聘管理等各项要求,学院已依托劳务派遣公司规范管理编外人员。二是强化工勤人员管理。制定了《福州第二技师学院专业方面技术岗人员兼职行政工作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学院专技人员兼职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回避制度。三是加强聘用人员经费使用管理。制定《福州第二技师学院院聘人员经费使用风险防控办法》,明确了学院招聘人员经费使用规范和要求,堵塞经费浪费及廉政风险制度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在局系统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我市、县区及其他省份人社部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各直属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件专题学习、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学习等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增强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上的水准。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加强数据共享,排查社保经办管理风险,认真贯彻执行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梳理机关纪检工作职责、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增强各支部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在日常、延伸到各支部,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其思想认识,现已重新查摆了廉政风险点,并完成防控措施的制定。二是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分析。局机关党委(纪委)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谈话,对各处室、单位报送的廉政风险防控材料来审核,在两节纠“”督查中,针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与有关人员开展谈话,针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清的情况要重新摸排,要求精准识别和防控;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会,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强调。

  ①关于财政资金问题。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分类梳理,促进整改。福州第二技师学院请福建海峡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政资金现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其中,追回工会活动费用、餐补等88971元,按照审计建议将学校预算外资金结余521881.8元上缴财政。二是对有关人员加强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院党总支组织学习财务规章制度、财经纪律等专题知识,提高履职水平。四是加强监督。组织并且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提供相关明细。

  ②关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高级专技人才比例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技人才调研工作。已完成各县(市)区岗位情况书面调研工作,摸清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岗位空缺、已评未聘等情况。二是在高层次人才领域:创新教育类、卫生类引进生职称评聘方式,会同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推进出台《加强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加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等文件,对合乎条件的博士直评(聘)为副高职称、硕士直评(聘)为中级职称;推进我市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推荐工作,2022年我市有13人通过省第四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审)为副高职称。三是在教育领域:在福州三中、格致中学、福州八中、屏东中学等四个教育集团分别成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首次开展教育集团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评审通过68人;增设中职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首次评审通过高级讲师37人。四是在卫生领域:对市属卫健单位简化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等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五是企业领域:加强职称评审服务,为企业专技人才职称晋升创造便利条件。增设福州市地铁集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中级评委会,并开展首次评审。成立福建省二建集团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试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统计,2022年底我市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高级专技人才比例提高到15%。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和会商。2022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35场、局长办公会7场,通过对“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审核、会上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会后跟踪落实情况等措施,推动局党组议定事项落到实处。与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商制度,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参加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跟踪了解整改情况,督促切实抓好整改;2022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了2场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纪检监察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局党组再次组织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好廉政教育、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开展调研督导。聚焦人社重点工作,开展“一对一”调研谈线余人(次),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谈话动态了解监督对象岗位廉政风险点及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三是深化“”督查。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综合监督单位的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干部举行座谈会,以会代训,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抽调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开展交叉检查,注重互学互鉴,着力提升督查人员的工作上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专项监督。紧盯市人社局社保基金提升年专项整治行动、“点题整治”在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重点领域,每月跟踪工作进展,通过参加专项工作推进会、联合开展督导、约谈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整治成效。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廉情信息收集等6项组内制度,与局机关纪委加强工作联动,并督促重新梳理制定局纪检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检委员作用。针对信访举报及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导局机关纪委开展处置,推动逐步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抽调局机关纪委参与元旦春节期间纠治“”问题交叉检查,紧盯机关纪委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指导抓好整改,以检查促规范、以督导促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成立工作专班,梳理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专项治理四个方面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组织检查,跟踪抓落实,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关于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我局组织开展技工院校秋季开学初工作检查,督促学校抓好整改。印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技工院校针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关于逐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督促健全校园安全责任机制,强化管理监督,保障校园安定稳定。

  二是关于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印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的通知》,对学生资助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校均对免学费补助金与国家助学金分别设置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未发现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市属民办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技工院校设置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我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行报备、年报年检、账户监督、审计等制度,加强资助金的监督检查。

  三是关于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银行账户监督不到位问题。印发《关于对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账户实施监督的通知》,实行院校资金往来账户备案、收费专用账户余额留存报备制度。目前,8家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均按要求建立收费专用账户。

  四是关于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办理手续不及时问题。印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及时办理市属技工院校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工作的通知》,规范各技工院校及时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手续;要求建立校内监督机制,逐级审核,及时办理,形成月报表;每年分别于6月20日前(统计当年1-6月)、12月20日前(统计当年9-12月)向我局报送,我局将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落实。经统计,2022年9-12月,我市12所技工院校办理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学生共1638人,其中办理转学115人、转专业104人、休学66人、复学32人、退学1321人。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月跟踪案件处理及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送达情况,依据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每月督促县区人社部门对仍在追讨人员情况做跟踪,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预算经费挂账的核销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批,按照财政局的批复意见进行核销;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处理方案处理失业基金挂账79.6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下阶段我局将每周跟踪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正式立项批复;我局积极努力配合做好平台建设需求的确认,以及后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2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市人社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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